凌晨六點 軒軒來家裡載我到Amtrak 前往芝加哥
第一次搭火車 更不用說自己一個人了
很特別的感覺
St. Louis火車站雖然規模比Chicago的小很多很多
但是同時也乾淨整齊很多 是個漂亮的車站
我喜歡芝加哥 從以前就喜歡
我想 主要是因為my best friend's wedding吧
不過 這也是我第一個和炳牟一起旅行的城市 有特別的意義
其實...我今天在火車上好累好想睡
但是 坐在隔壁的小弟弟 超級吵
吵就算了 長得又不討喜 超像咕嚕
害我很想狠狠的搖他 叫他閉嘴
氣死我了
我現在人在Wabash & Jackson的 Starbucks
旁邊對面都跟我一起在那裏對著電腦敲敲打打
好悠閒的感覺
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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